一、培养目标
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,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坚持质量第一,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。具体的要求为:
1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,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、品德优良、学风严谨,具有实事求是和不断追求新知、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,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
2、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。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、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,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。
3、至少掌握一门外语,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,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。
4、具有健康的体魄。
二、研究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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